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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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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鹭江职业大学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92-6291114,0592-6291618

官方网址:http://www.xmut.edu.cn/ https://zsb.xm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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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关于2024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24-04-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706 收藏

 

一、提交体检表(纸质版)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日期必须在2024年4月(含)后,并有总检医生结论签名、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报告格式以体检医院格式为准,学校不提供统一模板,考生体检项目覆盖上述通知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即可。

体检报告请于5月15日前提交对应招生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

(一)考生参照考生须知要求https://zsb.xmut.edu.cn/info/1042/2121.htm,提交完整的资格审查材料1份(可自行扫描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存档)。现场复试时已经提交过的,考生与招生学院确认后,可不再重复提交。

(二)身份证复印件2份。要求为: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保证图形与原件1:1等大,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并保证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其中1份,拟用于委托办理建行银行卡(缴纳学费、发放奖助学金等),考生必须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手写“此复印件仅用于建行批量办卡使用”,并写下本人有效联系电话、亲笔签名、日期。

另1份,拟用于资格审查等,考生必须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手写“此复印件仅用于厦门理工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使用”,并写下本人有效联系电话、亲笔签名、日期。

三、签订《厦门理工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书》(纸质版)

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档案、户口、党团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并需签订申请书。申请书模板下载:https://yjs.xmut.edu.cn/info/1133/3462.htm

1、因模板已通过法务部门审核,考生和用人单位不可改动。用人单位如有其它内容需要补充,请手写在用人单位签字处。

2、提交一式三份

3、为完成录取数据报送,非全日制考生填写1份《定向单位信息统计单》(附件1),与《厦门理工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书》一起提交。其中,定向就业单位名称,要求和考生签订《厦门理工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书》的工作单位名称一致;定向就业单位码为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6位数字(不是邮政编码;文末附件2行政区划可供查询)。

因为录取信息上报后将不能修改,请非全日制考生务必认真填报。

四、体检表、资格审查材料、非全日制申请书等接收方式及邮寄地址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15日;

2、材料提交方式:纸质邮寄。(建议使用EMS邮政特快);

3、说明:

(1)非全日制考生不能按期寄达或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书》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如考生无法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体检表或(部分)资格审查材料,可先向各招生学院提出,邮寄申请1份(须手写签名),说明不能提供的材料名称、原因,并明确补全材料的时间等,经招生学院批准同意后,可以缓交;提交完整合格材料的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6月20日,否则责任自负。

(3)邮寄联系人及地址:

学院

联系人

接收地址

联系电话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龙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精工园11#405室

0592-629135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林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明理7#407C室

0592-6291549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陈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精工园1#309室

0592-6291929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王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B1-102室

0592-6291735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刘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精工园3#201室

0592-6291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精工园8#303室

0592-62915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程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精工园2#303室

0592-6291328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

张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 临时办公楼A2-201室

0592-6291205

影视与传播学院

蔡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影视与传播学院 创艺园609室

0592-6291700

设计艺术学院

张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创艺园1号楼504室

0592-6291126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刘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土建学院 精工园5-305A室

0592-6291229

体育部

赵老师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体育部 篮球馆204

0592-6291251

 

五、调档函寄送及档案转寄相关工作说明

1、我校仅提供电子调档函,考生直接从附件中下载(请按自己被拟录取的学院下载模板)、填写。考生填写调档函后,务必按照调档函上所写的接收人和接收地址(只接收EMS或邮政机要件),5月31日(应届考生可放宽至7月20日)前寄至招生学院。

2、考生如下载错误版本、填写寄送人和地址有误或不全等,造成档案滞留、丢失等,后果自负。

3、应届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招生学院,须由考生向招生学院提供就读本科学校二级学院党委/党组织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获得招生单位批准后,可以缓交,但寄达时间不得晚于当年报到当日。

六、党员组织关系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采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进行。电脑端登录厦门党建e家网站www.xmdjej.gov.cn,点击右侧的组织关系转入,按步骤转入。或手机微信关注“厦门党建e家”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转移组织关系”,按步骤提示操作,提交申请后,等待逐级审核。(党员组织关系属于福建省内的,可通过“党员e家”直接转入,接收党组织名称为“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拟转入支部名称具体咨询学院组织员;党员组织关系属于福建省外的,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转接。通过线下转接的,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须经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去向写“厦门理工学院**学院党委”。)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祁老师

0592-6291381

经济与管理学院

胡老师

0592-629169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老师

0592-6291392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92-6291651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刘老师

0592-6291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酒老师

0592-629113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董老师

0592-6291327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

黄老师

0592-6291812

影视与传播学院

程老师

0592-6291718

设计艺术学院

林老师

0592-6291818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叶老师

0592-6291227

体育部

叶老师

0592-6291131

 

七、团员组织关系

新生团员的团籍档案(团员证、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由各班团支部收齐汇总后,到各学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团组织关系转接,按照“智慧团建”系统的转出、转入要求进行操作(可参考附件3《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如有疑问可咨询下列联系人,或到校后咨询所在招生学院的新生辅导员老师、招生学院的团委老师。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祁老师

0592-6291381

经济与管理学院

邱老师

0592-629133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老师

0592-6291392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92-6291651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刘老师

0592-6291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92-629113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592-6291327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

于老师

0592-6291000

影视与传播学院

程老师

0592-6291718

设计艺术学院

林老师

0592-6291818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叶老师

0592-6291227

体育部

杨老师

0592-6291251

 

八、户口迁移

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若需办理,请按照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600号。

2、户口迁移材料于入学时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至保卫处办理。

3、相关要求可先参考《2023级新生落户须知》,网址:https://bw.xmut.edu.cn/info/1058/1540.htm。(说明:(1)户口迁移办理时间一般为9月-11月,以我校保卫处届时通知为准。(2)如届时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九、录取通知书

将根据上级安排,确认发放时间,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