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工作,现将我校相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六十二条,我校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二、申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报名时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提供的有关名单、各部门审核结论和考生报考时的申请信息,对考生本次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并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三、证明材料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政策和申报要求的考生,请向我校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1.《厦门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信息表》(文末提供统一格式下载)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本人准考证
4.享受加分政策的项目服务证明文件电子扫描版。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申请者,须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
(2)退役士兵提交《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
(3)其他类型申请者提交相关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5.考生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申请者将上述材料拍照/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加分类型+姓名+专业”,于3月15日12:00前,发送至zsb@xmut.edu.cn,邮件标题为“2024年研招加分证明材料-考生姓名”我校收到邮件将回复确认。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上述材料的原件,资格审核/入校报到时进行复查,如有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附: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节选,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309/20230915/2293123516.html)
第六十二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