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问答
1.研制《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按照什么指导思想进行?有哪些具体过程?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高考改革的考试招生制度,实行“两依据一参考”(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基本配套政策。我厅领导高度重视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专门成立课题组,对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改革措施进行细化设计。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设计、论证,已完成改革实施办法研制工作。
研制我省《实施办法》,我们始终坚持以下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素质教育导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面考核,引导学生认真修习国家规定课程,促进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选择机会,引导学生基于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学会规划生涯,合理选择相关学科参加高考,做到扬长避短;
三是坚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引导高中学校发挥办学优势,培育发展办学特色,做到学校办学有特色,区域高中多样化,促进高中教育更加适应学情、校情,更能保障学生潜能发展;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校考试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统一于学生发展、整体设计,积极稳妥推进,促进高中改进教学和高校科学选拔学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素质教育成效,事关民生,在研制过程中,我们十分重视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召开教育行政、考试、教研部门、高校招生负责人、高中校长代表、高中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30余场,800多人次参与,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数易其稿。经报送教育部专家审核、修改备案,形成目前的《实施办法》。
2.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2017年秋季,全省高一年级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合格性考试;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全面实施,正式对接高考综合改革。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含哪些科目,分哪些考试类别、有哪些主要功能,各科考试如何组织?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为国家规定的全部14门高中学科课程。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活动类课程,不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测评。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两大类别,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主要作为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记入全国统一高考总成绩,作为学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两依据”之一,同时也可以此评价学校教育教学。
各科考试的组织实施主体分别为:
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依据省统一考试说明组织测评,鼓励有条件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由学校组织实施的,在施考前要制定考试实施方案,主管教育局统筹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并进行校际间交叉监考。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考试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审核。
4.高中学生必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吗?这样会不会增加学生考试负担?中职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能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吗?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才能毕业。准备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学生,除了必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全国高考外,还应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记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或等级性考试。
关于考试与课业负担问题,这次改革,教育部要求各省要求高中14个科目全面进行合格性考试,主要在于防止学生严重偏科,同时注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一是合格性考试统一只考高中必修内容、且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根据新的高中课程方案,将来更加突出基础性教学要求,适当减少相关内容。二是高中会考制度由来已久。1991年起原国家教委就建立了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到目前的基础会考,我省已有25实践历程,这次侧重于进行统一规范和制度完善,学校可以适应。三是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按“五等若干级”呈现,与现行高考制度比较,减少了3门分分必争科目。四是学生学习自主性增强,现行高考实行文理分科制度,文综、理综考试科目由国家统一规定、学生不擅长的科目也得被动应考,学校、学生必须取长补短,才能保证总成绩不降刀或少降。改革后,不再文理分科,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3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可由学生根据有关高校要求、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自主选择,实现扬长避短。五是学生通过参加合格性考试,能够比较准确了解自身学习情况和发展潜力,更好地选择等级考科目,也有利于学校、教师精准分析学生学习状况因材施教,增强教学的针对性。
5.学生怎么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到学校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6.高中学生能否自主选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 高一学生能否参加安排在高二或高三年级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随教随考随清。高中学生按照学校教学安排,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
为保证改革稳妥推进,按目前制度设计,高一学生不能参加安排在高二或高三年级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随着高中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高中学校会逐步探索个性化学程、学分管理、选课走班教学等改革,将来考试方案也会进一步调整完善,为学生自主安排考试科目和时间留出更多空间。
7.学生怎样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什么时间选择?
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先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后,方可参加等级性科目考试。也就是说学生在参加某科目合格性考试后,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学校和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修习该科目的选修课程。
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该科目等级性考试报名的时候,学生需选择是否参加该科目的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限选3门。
8.学生选择参加3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每门科目等级性考试可以多次参加吗?
对用于计入夏季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等级性考试,为了克服二次考试不等值问题,制度设计上,一个高中教育周期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即无论是高中在校学生,还是中职在校生、社会人员,其选定的3门科目等级性考试都只能参加一次。
对于高考当年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若再次参加夏季高考, 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可更换,也可选择同一科目,但都需要再次考试,确保考试公平。
9.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怎么办?
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重考。重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重考。
10.等级性考试缺考考生,会不会影响高考录取?
有关科目等级性考试缺考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如要参加当年夏季高考投档录取,以0分计入夏季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如不参加当年夏季高考投档录取,则不计成绩,考生可参加次年同一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1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否有有效期?有的话,有效期怎么计算?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成绩不设有效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学业水平各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在5年内有效(从报名参加第一个科目算起),全部达到合格要求者,由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发给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有效期的,须重新参加学业水平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全部达到合格要求者,方能取得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仅可计入当年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12.学生跨省转学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认定?
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根据其原就读地的省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承认其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对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需参加我省等级性考试方可认定成绩。从我省转出外省(区、市)的考生,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出具,到接收的省份申请成绩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