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7-81972078,027-81972256

官方网址:http://www.hbfs.edu.cn/ http://www.hbfs.edu.cn/zs/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22、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如何录取?

时间: 2006-06-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472 收藏
答: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专业)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录取时,省招办将政审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比例投档给院校,由院校审录,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投后续志愿补充。
航海类专业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时间7月12日至14日。
高职高专录取时间在第三批本科(二)之后、第四批高职高专(一)之前,即8月11日至13日。填报了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高职高专志愿但没有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与第四批高职高专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