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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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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4-31975263,024-31975265

官方网址:http://www.sie.edu.cn/ http://zhaosheng.si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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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984 收藏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 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 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正义三路18号

层 次: 普通本科、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 全日制

学习年限: 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 年;学制为二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三年的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 年。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424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204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5239 万元,图书5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商务英语、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国际办学)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见招生计划。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院有关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38%以上。特等奖,3000元/人年;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

4.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特困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和学校的“爱心助学”基金的资助。孤儿和因发生不可抗拒灾害丧失经济来源的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院与加拿大BC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该专业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和BC理工学院授予的机械工程技术国际专科文凭—机械系统方向(国际—中国)。

七、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调档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要求,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降分要求投档考生处理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566 31975263
传 真:024-31975265
网 址:http://www.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