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正义三路1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 二年的专升本 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三年的专科专业, 学习年限为2—5 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461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210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204 万元,图书53.4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旅游英语、商务英语、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国际办学)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见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点击查看)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见专业设置及收费一览表。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38%以上。特等奖,3000元/人/年;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
4.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特困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和学校的“爱心助学”基金的资助。孤儿和因发生不可抗拒灾害丧失经济来源的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院与加拿大BC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合作项目,学生入校后同时注册为我院专科学生和BC理工大学的国际学生。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高职高专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和BC理工大学授予的机械工程技术国际专科文凭-机械系统方向(国际-中国)。完成该专业的课程、取得专科文凭,并满足BC理工大学技术学士学位入学要求的学生,可申请进入BC理工大学工业制造与机械分院继续学习本科课程。该专业只在辽宁省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调档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降分要求投档考生处理: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
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566 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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