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沈阳工程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4-31975263,024-31975265

官方网址:http://www.sie.edu.cn/ http://zhaosheng.sie.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沈阳工程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时间: 2006-06-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04 收藏

沈阳工程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 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 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正义三路18号
  层 次: 普通本科(含专升本)、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 全日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沈阳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结合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沈阳工程学院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录取工作。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五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2.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录取规则:无加试要求。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加分降分要求投档考生处理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4..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商务英语、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国际办学)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以上专业录取时英语分数有小分限制。
  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各专业收费标准按辽宁省教育厅、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900元? 1200 元/生?年)。具体标准以辽宁物价局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38%以上, 特等奖,3000元/人/年;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同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431975263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