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新)
一、学校介绍
沈阳工程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2年)与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47年)合并组建的省属本科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本科高校。学校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建。
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砥砺奋斗,自强不息,不断凝聚发展力量,秉承“明德致知、精工博学”的校训精神,坚持“服务电力、服务辽宁,工程教育、应用为本,产教融合、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大力弘扬“用雷锋精神立德树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先后培养了十余万毕业生,为国家建设、东北振兴、辽宁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是“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近五年来始终保持较高就业率,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获评“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高校”、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等称号。
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现有主校区、科技园区和产业园区,占地面积近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6万平方米。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和留学生11000余人。设有研究生部、12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工程训练中心,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拥有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设有电气工程和动力工程2个方向),开设36个本科专业。图书馆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85.615万册、电子图书29.4万种,数字图书馆建设初具规模。校园网以万兆为主干,实现教学区、图书馆、学生宿舍区有线和无线网络全覆盖,构建了校级网络信息及资源共享平台。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993人,其中专任教师673人。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8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419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总计占比89.7%;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93人,占比13.8%;具有副高级职称教师222人,占比33%;“双师双能”型教师291人,占比43.2%。拥有外聘教师122人,其中来自行业企业外聘教师32人,客座教授54人。拥有省级高校各类教学、科技创新团队11个,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辽宁省特聘教授、省优秀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等各类名师、专家40余人。
学校有1个国家级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个辽宁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4门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现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15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89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08亿元。
学校坚定地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央企、辽沈地区及驻辽驻沈等大型国企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学校牵头成立“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8个二级学院聘用了企业兼职副院长,与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沈飞集团等多家单位实现了“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
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现有省市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21个。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和国家重点研发等国家级项目26项、省市级科技项目830项、横向项目909项;科研经费到款额逐年攀升,2020年达到6375万元;省级以上科研奖励30余项;技术专利成功转让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三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在电网改造、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
学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弘扬工匠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近三年,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49人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048人次,获得辽宁省政府奖学金72人次,获得“市长奖学金”12人次;获“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计算机设计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省级以上奖项712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92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累计获批国家级大创项目82项,省级大创项目159项,实现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全覆盖。社会实践项目荣获团中央表彰1项,获省市级奖项50项;志愿服务项目获评2017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先后与加拿大红河学院、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卡利多尼亚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等20多所国外高校缔结友好合作关系。与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合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加合办的红河国际学院历经30年合作办学,已走在辽宁省国际教育合作的前列;能源与动力工程等3个专业引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
踏上新征程,沈阳工程学院将推进内涵建设,凝心聚力,积极投身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实践,朝着“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坚定前行!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学制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年) |
080501 |
2年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30 |
5200 |
080701 |
2年 |
电子信息工程 |
30 |
5200 |
030302 |
2年 |
社会工作 |
30 |
4800 |
030101K |
2年 |
法学 |
25 |
4800 |
080202 |
2年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0 |
5200 |
080801 |
2年 |
自动化 |
30 |
5200 |
080905 |
2年 |
物联网工程 |
30 |
5200 |
082303 |
2年 |
农业电气化 |
45 |
5200 |
120209 |
2年 |
物业管理 |
30 |
5200 |
070302 |
2年 |
应用化学 |
30 |
5200 |
080906 |
2年 |
数字媒体技术 |
30 |
5200 |
120204 |
2年 |
财务管理 |
30 |
5200 |
120701 |
2年 |
工业工程 |
30 |
5200 |
080414T |
2年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30 |
5200 |
080503T |
2年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30 |
5200 |
注:当前学费参照学校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拟定,具体实施学费标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复执行。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且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21日8:30—28日12:00(系统每天19:00关网,上午8:30开网)
(二)资格审查时间:5月28日12:00—16:00
(三)报名方式: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lnzsks. com/)”报名。
(四)报名材料与上传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
zhaosheng@sie.edu.cn,邮件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
1.本人签字确认的《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单(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还需提交本人签字的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5.本人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印章)。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并确保图像清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及辽宁省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
六、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形式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生参加所报考专业志愿的相关考核,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属的二级学院通过电话沟通、组建微信群等方式提前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并组织面试。
(二)考试内容
考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包括专业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两部分。专业能力水平占3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综合素质占7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本科学习成绩等情况。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具体时间以所报考学院和专业通知为准。
(四)考试程序
报考学院及专业将在考试前确定面试顺序,并通知考生提前准备,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面试开始后考生按照考官指示进行面试及答辩,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算出考生面试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经面试学院、专业汇总复核,形成《面试成绩汇总表》。
(五)专业志愿与录取
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和两个参考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录取时以专业为单位,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本专业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录取额已满,依据考生报考的参考志愿,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参考志愿录取额皆已满,服从调剂的考生,可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符合报考资格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若专业志愿报考人数偏少,不能组成正式班型,学校可能依据考生的参考志愿,对考生所报专业进行适当调剂。
预录取名单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和毕业证发放
1.学制:两年(全日制),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沈阳工程学院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注明所学专业名称和学习时间;学位证书标识“第二学士学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其他事项
1.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网址:http://www.sie.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沈阳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sie.edu.cn/
敬告考生: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