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福建中医药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91-22861003,0591-22861250,0591-22861276

官方网址:http://www.fjtcm.edu.cn/ http://zsb.fjtcm.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

时间: 2014-03-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262 收藏

亲爱的新同学:

首先祝贺你成为福建中医药大学一名新成员,并预祝你在学期间学习、生活一切顺利!

为了保证如期顺利入学,希望你按以下事项做好入学准备。

一、新生报到时间、地点:

各专业[除七年制中医学、制药工程外]新生报到时间:201394,报到地点: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

七年制中医学(第一学年在福建师范大学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开学初将遴选约30人进入修园班,返回福建中医药大学另行开班)、制药工程专业新生报到时间:201398日,报到地点: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新校区生命科学学院。报到期间可乘坐福建师范大学迎新车辆。

二、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需要说明理由并向学校学生工作部()请假,征得学校同意,但不得超过两周。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其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临床医学(定向)专业新生请于开学前到各地市卫生局签定定向协议,联系电话宁德施老师0593-2299020、泉州林老师0595-22255775、漳州黄老师0596-2027181、三明陈老师0598-8224242、南平江老师0599-8837917并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有效定向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校报到。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新生请于开学前办妥相关乡镇卫生院定向委培协议手续,详询各地市卫生局,并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有效定向协议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校报到。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根据省公安厅2007563号文件精神,本省学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户口迁移的,需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张和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的籍贯要至少具体到市/县);并提供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本人的身高及联系电话。户口迁移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

四、入学前是党员的省内学生需带党的基层委员会所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省外学生须持开具到“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的组织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受省委教育工委委托)。入学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随同本人档案由所在学校密封加盖公章后随身携带,于入学报到时,交各学院党总支。入学前是团员的,应到原单位转出团组织关系及有关档案材料(含团员证),并随身携带,于入学报到时上交。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新生入学交费方式为银行划转交费。这是一种最为安全、便捷的交费方式,也是我们主要推荐的交费方式。学校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以其他方式送达的银行卡均与我校无关),今后学校将通过该卡进行各年度学费、住宿费的收取以及奖助学金等款项的发放,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学校将通过银行划款为你完成交费,入学报到时请到你所在学院领取交费收据。

学生缴交学杂费标准详见下表。除以下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如有其他收费请先向辅导员核实后再上交。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向新生收取钱物。学校设有举报电话:0591-22861127

各专业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

每生每学年住宿费

(大学城公寓)

体检费

合计人民币()

七年制中医学

6200

1200

0

7400

中医学

6200

1200

35

7435

针灸推拿学

6200

1200

35

7435

医学实验技术(美容技术方向)

6200

1200

35

7435

中药学

5800

1200

35

7035

药学

6200

1200

35

7435

制药工程

6200

1200

35

7435

市场营销(药品营销方向)

5000

1200

35

6235

中西医临床医学

6200

1200

35

7435

临床医学

6200

1200

35

7435

临床医学(定向)

6200

1200

35

7435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

5000

1200

35

6235

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

5000

1200

35

6235

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

5000

1200

35

6235

护理学

5800

1200

35

7035

康复治疗学(物理治疗方向)

6200

1200

35

7435

康复治疗学(作业治疗方向)

6200

1200

35

7435

食品科学与工程(闽台合作项目)

15000

1200

35

16235

医学影像学(闽台合作项目)

18000

1200

35

19235

专升本

临床医学

6200

1200

0

7400

备注

1、缴费办法:由学校寄出建行存款卡,按建行通知的缴款办法执行。

2、缴费存款时间:请在2013828日前将须缴纳的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寄出的建行存款卡中。

3、生源地贷款汇款账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

 

1402020829600000729

开户行

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六、资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五十四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条有关注册和学籍的规定:“学生必须缴费注册才能取得学籍。”我校实行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杂费减免、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确实无力缴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参照附后的材料到当地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入学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附寄的《学生资助手册》内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到学校开辟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资助咨询电话:0591-22861021

七、其它:

1、新生报到时,校内商场备有各种生活用品可供选购,也可自备(具体见《关于规范新生生活用品的通知》)。

2、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自理。

3、新生赴校旅费、食宿费、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八、安全小贴士:

新生在途中要注意安全,保管好各种证件、钱物等贵重物品,谨防诈骗。要自觉遵守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1、购买车票时防止不法分子以各种形式兜售假票和骗得购票者手中的现金。

2、途中应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仅将一部分零钱和车票放在容易拿到的地方即可;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不要轻易动恻隐之心;防止有人以老乡或工作人员身份取得你的信任后骗取或抢夺钱财。

3、请你尽量安排在报到当天到校,我们会安排车辆接送;如果错过时间,你可以与相关学院老师取得联系,向他们寻求帮助;要选择公交车或者正规的的士,不要乘坐黑车和摩的。

4、到校后,同样要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特别不要轻信任何推销人员,不要对陌生人泄露自己的任何信息。学校的安排会通过学生会或者班级传达。

5、时刻将安全意识牢记心中,不贪小便宜、不随便相信陌生人、不围观不凑热闹,遇到危险及时报警。

九、乘车路线:

94报到当天,学校在福州火车站、汽车北站、汽车南站设有专车免费接站(时间:630-2100)。请你尽量于学校指定时间报到,请陪同新生报到的亲友自行解决食宿。新生报到应注意途中安全,遵纪守法。如错过接车时间,请按以下方式乘车。

1、福州火车站、汽车北站、汽车西站及闽江饭店乘车点:乘坐55路公交车至终点站“省中医学院新区站”;

2、汽车南站:(安淡站)乘坐41路公交车至“省中医学院新区站”;

3、火车南站:乘坐167路到融信第一城站或橘园洲站,换乘95路或41路公交车至“省中医学院新区站”

4、长乐机场:乘机场大巴到终点阿波罗大酒店,步行约500米到安淡站乘坐41路公交车至“省中医学院新区站”

5、外地自驾车请从福州西出口下高速(见示意图)。

十、咨询电话:

财务处:0591-22861316      

教务处:0591-22861010          学生工作部()0591-22861003  

药学院:0591-22861037      骨伤学院:0591-22861133

针灸学院:0591-22861138     管理学院:0591-22861025

护理学院:0591-22861179     康复医学院:0591-22861816

                                                         

                                                        福建中医药大学        

                                                         二O一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