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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6-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58 收藏
省属硕士点
山西省/师范类/公办/山西省
排名: 第446名
综合指数: 59.41
热度:17860K

  一、 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二、 学校代码:10119

  三、 学校地址:

  1、校本部分南、北、中三个校区。

  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邮编030031。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学生在南校区就读。

  北校区:太原市侯家巷8号,邮编030001。美术系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中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邮编030012。文学院、数学系等其它专业学生在中校区就读。

  2、办学点: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办学点: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邮编:030001。设有音乐学、艺术设计、舞蹈编导、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四个专业。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吕梁市滨河北东路38号,邮编:033000。设有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八个专业。

  四、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 学校性质:公办

  六、 办学层次:本科

  七、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2007年我院本科招生总计划为2355人,在各省的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2、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数字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或附表一。

  八、 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二)身体健康要求: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 招生计划与考生第一志愿投档的比例达到1:1.2时,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 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参考志愿考生,不录无师范类志愿考生。

  3、 文科对语文、英语,理科对数学、英语成绩作一定要求。

  4、 英语专业除对英语单科要求外,须口试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除外)。

  (四)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

  1、须持有我院颁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2、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

  1、须参加省考试中心组织的“三校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

  2、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加权,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一般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1、音乐学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 对英语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

  ③ 河北、湖南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山东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 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统测师范类成绩,分小科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艺术通才方向)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 河北、湖南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山东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测试师范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 本专业集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于一体,执行新的教学计划,不设主科(即一对一小课)。

  3、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

  ① 山西省考生,专业课执行本省同批次美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 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持有我院美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且本省专业统测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 对英语单科作一定要求。

  ③ 在我校专业单测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舞蹈编导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 湖南、河北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山西省考生划定男女比例,按照本省舞蹈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四川省考生采用本省统测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对进档考生按照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九)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九、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1、 校本部:太原师范学院

  2、 办学点:太原师范学院(并加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名称字样)。

  十、 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一、 激励、扶助措施

  1、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助学贷款、奖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及酌情减免学费等方式,予以资助。

  十二、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十三、 网址、电话

  网址:http://www.tysy.net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询联系电话:0351-2279588

  十四、 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