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台州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章程

时间: 2007-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945 收藏
省属
浙江省/综合类/公办/浙江省
排名: 第316名
综合指数: 58.50
热度:12272K

   1、高等学校全称: 台州学院

  2、校址(含校区名称):临海校区;椒江校区;

  3、办学地点:

  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市区东方大道605号;

  椒江校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

  4、邮政编码:

  临海校区 317000;椒江校区 318000;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综合性本科院校

  7、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商务英语、初等教育(英语方向)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

  (3)男女比例:学前教育、助产专业限招女生;护理学、护理专业有男生人数限制,其余专业对考生性别、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调档比例:浙江省按100%-105%以内调档,省外按100%-120%以内调档,具体调档比例视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

  B、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严格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相关规定。即先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若平行志愿未满时,再依次录取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投档的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满时,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参考志愿投档的考生。

  C、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依次按其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投档。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未满专业录取,否则,将予以退档处理。

  D、录取过程中以投档文化成绩为主要根据,结合考生综合表现;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照外语单科及相关科目成绩,结合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于有优惠加分的考生,优先予以录取,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E、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加试要求。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英语、商务英语、初等教育(英语方向)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科目成绩在95分以上。其余专业录取新生时,与该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如个别专业录取未满,则学校申请优先调录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8、台州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学费:2007级新生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①一般专业学费3960元(专业学费960元+学分学费3000元)。②师范类专业学费3600元(专业学费600元+学分学费3000元)。③美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专业学费4000元+学分学费3000元)。④音乐类专业学费9000元(专业学费6000元+学分学费3000元)。

  住宿费:400-1200元/学年。具体根据不同校区、住宿条件,收取相应的费用。

  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6)5137102

  (2)传 真:(0576) 5137102、5137108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台州学院678号信箱,邮编317000

  (4)E-mail地址:zsb2004@tzc.edu.cn

  (5)院校网址:http://www.tzc.edu.cn

  10、台州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或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tzc.edu.cn)公布。

  11、本章程由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