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学院名称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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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天津路101号 邮编:73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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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码 |
14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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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
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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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10年7月,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金昌市人民政府和金川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占地703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7亿元。现有行政办公楼、1号教学楼、学生公寓ABCD楼4栋、后勤综合楼、学生食堂、1号实训楼、体育场、图书馆(已封顶)等基础设施共约1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4.5亿元(其中金昌市人民政府投资3.9亿元,金川公司投资6000万元)。2013年将建成2号教学楼、2号实训楼工程共计2.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213名(其中博士后1名、博士1名、硕士64名,副高以上职称32名,兼职教师86名),学生2550名(其中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培学员893名)。 学院遵循“就业立校、特色强校、合作兴学、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依托金昌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准的矿产开采、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等行业优势,与金川集团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内蒙古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等14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院企合作协议,建立了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学院以市场为导向,立足金昌、辐射全省、面向全国,重点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技术人才。现有地矿、冶金、化工、自动化工程4个系,开设有金属矿开采技术、选矿技术、冶金技术、矿山机电、应用化工、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工业环保与安全、建筑工程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等13个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大学生CAD/CAM技能大赛、第六届甘肃省大学生“创新杯”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均获得优异成绩。学院被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循环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单位。学院还与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院校联合举办了专升本及应用型自考本科教学点,为学生进一步深造拓宽了道路。学院发展势头强劲,规模稳步扩大,至2014年,全日制在校生将达到50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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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特色 |
学院坚持地企共建、院企融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充分利用省内外企业在有色冶金、化工、建筑领域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进程,突出学生职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实训实习及就业提供保障。 学院创办方——金昌市是以有色金属、重化工为主体的典型的资源型重工业城市,是中国最大的镍钴生产基地和铂族金属提炼中心,拥有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国家级示范基地(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是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学院共建方——金川集团公司是全球知名的采、选、冶配套的大型有色冶金和化工联合企业,是中国最大的镍钴铂族金属生产企业和中国第三大铜生产企业,年营业收入千亿元,拥有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和地质、采选矿、有色冶金、金属材料、电气自动化等30多个重点专业及世界级先进水平的实验装备,具有很强的自主开发、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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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1.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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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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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3年度招生专业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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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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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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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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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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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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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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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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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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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 |
招生就业处电话 |
0935-8233106 、8218928 |
学校网址 |
www.gsysyj.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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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y2011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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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学费 |
4300—4500元/学年 |
住宿费 |
12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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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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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深圳—甘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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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
甘肃省内参加2013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