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年录取原则
时间: 2017-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49
收藏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代号 |
科类 |
批次 |
1844 |
艺术类 |
提前录取艺术类本科第2小批(美术) |
文科类、理科类 |
本科二批 |
|
1857 |
文科类 |
本科二批(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专业)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二小批,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加分政策
江苏省内普通类(文、理):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每门选测科目等级A+加4分,A加3分,B+加2,B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