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介绍奖、贷、助、勤情况。
答:我院目前已实行的奖、贷、助、勤方式有: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2007年开始,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000元/学年)。每年我院获以上奖项和资助的学生达24.8%。
(2)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其中: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250元/人,单项奖100元/人。每学期我院获以上奖项的学生达25%。
(3) 为激励学生热爱保险事业,勤奋学习,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和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分别在我院保险专业设立了奖学金。其中:
“太平人寿”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从保险专业学生中评选出10名,2000元/人; “中国人保健康”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从保险专业毕业生中按20%比例评选,2000元/人;
2、助学贷款:
(1)学院高度重视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政策,已开展了贫困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工作。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6000元/人(年)。(2)为了更好更有效地推进助学贷款工作,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考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在江苏、重庆、陕西、湖北、甘肃及江西等省市实施,我院将积极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3)学院建立了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制定了“爱心助学”工程计划,开展了一系列“捐资助学”等活动。
3、勤工助学金:
学院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每月发放100—200元不等的勤工助学金。同时与我院毕业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共同建立了校外和假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解决特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