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贵院的录取原则如何?

时间: 2009-06-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74 收藏
曾用名: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江西省/医药类/公办/江西省
排名: 第600名
综合指数: 57.86
热度:8657K

  答:我院的录取原则为: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达到各省市第三批本科或独立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计划内,按考生志愿,由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招办根据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并通过省级“高考招生录取网”择优录取;

  3、考生的体检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录取时,部分专业文理兼收;无专业分数级差;报考英语(医药贸易方向)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男生170公分以上,女生158公分以上;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无区别对待;

  5、录取时尽力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如因专业计划数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时,将依次按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