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学院2009年新生落户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请你在入校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办理户口关系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不是曾用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用同音字或繁体字。
二、请使用带防伪标志的正式《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各项内容需打印(填写)清楚,本人要核对无误,否则无效。同时根据户口性质,一定要注明“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
三、《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须填写迁入地的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888号。
四、新同学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是,户口迁移手续必须当年办理,隔年将不予办理户口迁移的各项手续。
五、户口办理费由江西农业大学保卫处代收。
户口问题咨询电话:0791-3813209 段老师
江西农业大学保卫处
二○○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