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大连外国语学院2008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08-01-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41 收藏
省属硕士点保研资格
辽宁省/语言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305名
综合指数: 63.93
热度:16758K

  一.招生计划(Recruiting Scheme)

专业 合计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湖北湖南陕西江西贵州
俄语 35 1 5 2 6 4 4 2 3 2 2 2 2
日语(国际贸易) 60 15 3 6 10 3 5 4 3 5 1 1 4
日语(语言文化) 75 20 4 8 16 6 6 4 4 3 2 2
日语(商务) 40 8 2 4 6 4 3 2 2 3 1 4 1
日语(旅游) 40 8 2 4 7 4 3 2 2 4 1 3
阿拉伯语 15 2 2 2 2 1 2 1 1 1 1
意大利语 15 2 5 2 2 1 3
西班牙语 10 1 2 1 2 1 1 1 1
西班牙语(工商管理) 10 2 3 1 1 1 1 1
朝鲜语(韩国语语言文化)60 13 4 2 15 2 4 8 5 3 1 3
法语(语言文化) 10 2 2 1 1 1 1 1 1
法语(国际贸易) 10 1 3 2 1 1 1 1
德语 20 3 1 2 3 2 1 2 3 2 1
合计 400 3 85 20 35 77 32 30 32 24 25 2 10 25 2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Source of Recruitment&Qualifications for Name Entry)

  1、招生对象为部分省市重点高中应届毕业生;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英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5、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6、高中阶段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7、文理科不限。

  三.推荐和报名(Recommedation & Name Entry)

  1、我校向指定中学分派推荐名额,并寄发《招生简章》和《考生登记表》。由指定中学根据我校分派的推荐名额、专业和男女生比例,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报考条件择优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学生名单应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指定中学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考生登记表》,须贴上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中学骑缝章。另备一张同版一寸照片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3、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8日前。

  4、报名方式:考生所在中学统一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5、每个考生只允许报一个专业。

  6、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四.考试(Examinations)

  1、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于考试前一天(2008年3月21日)到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礼堂(三教)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1) 笔试:语文、英语(各150分)

  (2) 面试:(包括语音模仿、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共30分)

  3、考试时间:

  3月22日 上午 8:30-11:30 语文笔试

  下午 13:30-16:30 英语笔试

  3月23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3月24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4、考试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五.录取(Admission Policy)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录取以省为单位统一划定分数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根据专业志愿按总分数(总分数=笔试分+面试分) 高低依次排名、择优录取,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3、录取时间:2008年4月上旬末开始录取,4月底公布拟录取名单, 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

  4、所有被推荐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报名登记和高考体检。

  5、被拟录取考生须将档案在08年6月20日前寄到我校学生处,否则不予录取。

  6、考生一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统一高考(北京考生除外)。

  六.学籍规定(Regulations of Registration)

  1、被录取的学生修完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发给教育部统一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2、考生被录取后,不允许调整专业或转入其他院校。

  3、2008年提前单独招生专业学费拟定为8000/人?年(以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七.联系方式(Means of Contact)

  通讯地址:大连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邮政编码:116002

  联系电话:0411-82562385、82562386

  网 址:xsc.dluf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