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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学院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08-11-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559 收藏
省属硕士点保研资格
辽宁省/语言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305名
综合指数: 63.93
热度:16763K

  大连外国语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前身为大连日语专科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国家为培养外事干部和日本语翻译人才于1964年创办的。学校经过4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为一所以外语为主,文经管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外国语大学。学校设有日语、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朝鲜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金融学、经济学、软件技术等24个专业;日语、英语、俄语、韩国语为省级示范性专业,10个专业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日本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和俄语语言文学为省级重点学科,西班牙语语言文学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需求,我校设立韩日、日韩、日英、英日、韩英、德英、法英、俄英等复语专业方向,复语专业已成为我院的特色专业。

  目前学校有各类在校生约两万人,其中研究生600余人,本科生12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400余人,各类培训生8000余人。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接受外语培训和教育的学员30余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同时,聘请外国专家50余人。院长孙玉华教授荣获教育部首届百名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我校对外合作交流广泛,形式多样。目前,与世界各国12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与俄罗斯、日本、法国、加拿大、韩国、英国等国家联合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每年交流学生300余名,形成鲜明的国际化办学特色。

  经教育部批准,2009年我校部分外语专业继续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计划

  大连外国语学院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计划

省份专业 合计 辽宁 山西 内蒙古 河北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陕西
俄语 35 4 2 2 4 2 6 2 2 2 4 1 2 2
日语(国际贸易) 60 10 5 2 3 3 6 4 2 1 4 8 1 5 3 1 1 1
日语(语言文化) 80 17 6 2 10 3 10 3 4 2 3 10 4 2 2 2
日语(商务) 40 5 3 4 2 4 1 2 1 3 6 3 1 2 2 1
日语(旅游) 40 6 3 4 2 4 2 2 1 2 7 4 1 1 1
阿拉伯语 15 1 2 1 1 2 2 1 2 1 1 1
葡萄牙语 10 1 1 2 1 1 2 2
西班牙语 10 2 1 1 1 1 1 1 1 1
西班牙语(工商管理) 10 3 1 1 1 1 1 2
朝鲜语(韩国语语言文化) 60 11 4 2 4 3 8 3 3 14 3 1 1 2 1
法语(语言文化) 10 2 1 1 1 1 1 1 2
法语(国际贸易) 10 2 1 1 1 2 1 1 1
德语 20 1 1 1 1 2 2 2 2 4 1 2 1
合计 400 65 30 10 35 20 38 28 18 8 20 60 5 25 8 10 10 10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为部分省市重点高中应届毕业生;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英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5、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6、高中阶段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7、文理科不限。

  三.推荐和报名

  1、我校向指定中学分派推荐名额,并寄发《招生简章》和《考生登记表》。由指定中学根据我校分派的推荐名额、专业和男女生比例,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报考条件择优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学生名单应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指定中学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考生登记表》,须贴上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中学骑缝章。另备一张同版一寸照片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3、报名时间:2008年12月6日前。

  4、报名方式:考生所在中学统一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5、每个考生只允许报一个专业。

  6、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四.考试

  1、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于考试前一天(2009年1月1日)到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礼堂(三教)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1) 笔试:语文、英语(各150分)

  (2) 面试:(包括语音模仿、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共30分)

  3、考试时间:

  2009年1月2日 上午 8:30-11:00 语文笔试

  下午 13:30-16:00 英语笔试

  2009年1月3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2009年1月4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4、考试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五.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录取以省为单位统一划定分数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根据专业志愿按总分数(总分数=笔试分+面试分) 高低依次排名、择优录取,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3、录取时间:2009年1月底公布拟录取名单,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

  4、所有被推荐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报名登记和高考体检。

  5、被拟录取考生须将档案在08年6月20日前寄到我校学生处,否则不予录取。

  6、考生一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统一高考。

  六.学籍规定

  1、被录取的学生修完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发给教育部统一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2、考生被录取后,不允许调整专业或转入其他院校。

  3、2009年提前单独招生专业学费拟定为8000元/人?年(以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大连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邮政编码:116002

  联系电话:0411-82562385、82562386

  网 址请点击查看 :xsc.dluf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