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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6-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922 收藏
曾用名: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浙江省/师范类/公办/浙江省
排名: 第477名
综合指数: 55.94
热度:11539K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招生委员会《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做好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校址在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58号(市内文教区)。

  第三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机 构

  第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2013年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计划及批次

  第七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院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年共招收1940名学生,均为非师范本科专业。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各专业招生批次如下:在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所有专业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 取

  第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情况而定。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五、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方法按教育部及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学校对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分。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八、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英语专业达到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达到80分;其他专业适当放宽要求。在实际录取中,学院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九、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及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

  第九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收费及奖学金政策

  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级新生学费标准: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本科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标准执行。目前省核定我院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9000元,体育类专业17000元,其它各专业按照办学成本收费16000元-21000元不等(具体见附表)。学生收费按专业基本注册学费和选课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

  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公寓采取后勤社会化管理,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5人间每生每年1050元。

  第十三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建立和完善奖学金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政策。

  第六章 咨 询

  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学工部从5月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1128(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hutc.zj.cn招生网可查询有关招生及专业信息;

  E-mail:zsb@hutc.zj.cn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学院招生网及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2013年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各专业拟收费明细

  附表: 2013年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各专业拟收费明细

院系

专 业

拟收费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19000

市场营销

16000

物流管理

16000

电子商务

16000

社会发展学院

历史学

16000

行政管理

16000

教师教育学院

应用心理学

16000

体育学院

社会体育

17000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1600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16000

日语

16000

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19000

视觉传达设计

19000

音乐学

19000

理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6000

信息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及技术

16000

电子信息工程

16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9000

机械电子工程

19000

生命与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16000

材料化学

16000

制药工程

19000

医学院

护理学

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