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说明
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展开,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能够了解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有关时间要求、政策规定等,现学院就此情况做出以下说明: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至21日。艺术类考生报名工作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执行。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二、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在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三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进行。
三、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四、美术类专业统考于2013年12月14日进行。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9】34号)有关规定,从2014年起,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形式。
六、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卷工作,在省招考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辽宁省招考办聘请专家组成评委组,应用现代化评卷管理技术,采取封闭管理模式进行评卷。评卷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密组织,严格程序,确保评卷质量。
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卷工作结束后,辽宁省招考办将统一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168声讯台和《辽宁考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可通过《辽宁考生考试之窗》网站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分布情况,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向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2014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于艺术类考生学校认定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且取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按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特殊要求外语成绩。
欢迎广大考生、家长积极关注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