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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70 收藏
河北省/综合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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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260,学院地址:主校区---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北街地院巷1号,东校区---张家口市宣化区师范街37号。邮政编码:075100

  第二条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条 学院的前身是河北宣化师范学校,始建于1917年,1998年开始专科办学,2009年以前以张家口教育学院宣化分校名义招生。2009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一所独立建制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面向全省招收高考、对口升学考生。

  第四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7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60人,在校生5000余人。

  第二章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国家统招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北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执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所有考生优惠加分政策。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小语种考生慎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采用全省联考专业成绩。

  第三章 其它

  第八条 执行河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第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宣化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电 话:(0313)3165332 3165339

  邮 编:075100

  网 址:www.xhkjzyxy.com

  Email:xkyz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