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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240 收藏
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辽宁省/医药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282名
综合指数: 58.37
热度:6866K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工程、英语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第一学年在主校区办学,其它学年在大连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双D港生命1路7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36万平方米(约合1039.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4平方米;生师比17.1;专任教师36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5.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519.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495.6元;图书91.4万册,生均图书63.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语种:不限。外语课程只设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100501K 中医学 八年 八年 理工 医学 前5年4800 后3年8000
2 100501K 中医学 五年 五年 文理兼招 医学 4800
3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五年 五年 理工 医学 4800
4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五年 五年 理工 医学 4600
5 101005 康复治疗学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6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理学 4800
7 100801 中药学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8 100701 药学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9 100702 药物制剂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600
10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11 100805T 中药制药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12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13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4500
14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15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四年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4500
16 080711T 医学信息工程 四年 四年 理工 工学 4800
17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18 050201 英语 四年 四年 文史 文学 46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学费标准:4800元/生/年—42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设有共产党员爱心基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处理办法:

  (1)理科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文科考生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高职升本和中职升本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学生处联系电话:024-31207666、024-31207248

  学生处传真:024-31207014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学校法定代表人:杨关林

  辽宁中医药大学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