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能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时间: 2009-06-19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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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校实行“双证书”制度,凡是到我校就读的学生,无论是统招生,还是非统招生,均要取得“双证书”方可准予毕业,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者缺一不可。目前,在校学生可取得的证书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导游员资格证、高级维修电工、营销师、物流师、物业管理师、数控机床操作工、服装CAD、广告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员、制图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40多种职业资格证书。目前,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已建立了全国数控工艺员培训基地、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OSTA)考点、省电子商务师、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师双认证考试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