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健康发展,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创造良好的招生环境,提升学院招生形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简介
学院全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举办学校: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原广东民族学院)
批准部门:国家教育部
学历层次:本、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录取批次:广东省内:本科第二批B线、专科第三批B线;省外:按照计划生源省份规定的批次录取。
院校代码:12668
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兴太三路638号
邮政编码:510540
联系电话:020—87478461
学院网址:http://www.thxy.cn
办学特色:天河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工科办学为特色,工、文、经、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立足广东,面向华南,为区域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生毕业颁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毕业证。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院开通“专插本”绿色通道,为需要提高本科层次学习的专科生“专插本”考前辅导。我院本部是广东省考试院批准的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专科生毕业前可按广东省的规定参加普通高校“专插本”统一考试,录取后可转回本部攻读本科,学制两年。考生也可按规定报考其它同类本科院校。本科插班生的学费和毕业后的待遇,与录取院校普通本科生相同。
第七条 学费和住宿费:本科文科15000元/年、理科(含工程管理、英语专业)15500元/年、艺术16000元/年;专科文理均收12500元/年、艺术13500元/年,住宿费1200元-1500元/年(以实际入住标准交费)。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执行。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 我院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结合综合素质评定,不设志愿级差。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我院本专录取时,如生源充足,按1:1.2的比例投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计划省份术科(专业课)考试成绩。依照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