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历年录取分数(含专业详细录取分数)
录取原则说明: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 . 除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 1 ︰ 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
3 . 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组合最低要求为 B + 、 B ,必测科目等级为 5 合格,进档后对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进行录取( A + = 5 分, A = 3 分)。
4 .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中,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
5 . 软件工程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6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以下三个:
( 1 )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书编号 MOE50US2A20131449N ,专业代码 080701H ;
( 2)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教育部批准书编号 MOE50US2A20151763N ,专业代码 080902H ;
( 3 ) 通信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 , 教育部批准书编号 MOE50UK2A20171860N ,专业代码 080703H 。
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的具体 招生代码、招生 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时,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只能在同批次的项目之间进行调剂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 . 专业成绩认定各 省级 招生主管部门 组织的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2 . 录取原则: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
( 1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 2 ) 美术 类专业:
重庆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 / 750 ] ×300×30% +(专业成绩 ×70% )
其余省份考生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 ×100 ) ×60% +(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 ×100 ) ×40%
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
重庆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 / 750 ] ×100×40% +(专业成绩 ×60% )
其余省份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 ×30% ) +(专业成绩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