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18年报考常见问题

时间: 2018-05-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97 收藏
福建省/综合类/民办/福建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7100K

  厦门南洋学院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我校学生奖、助学金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下列奖、助学金待遇。

  一、 国家计划内统招学生可享受的奖、助学金待遇: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度每生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度每生5000元;

  3.国家特困生助学金,每学年度每生4000元;

  4.国家贫困生助学金,每学年度每生2500元;

  5.厦门市特殊困难学生助学金,每学年度上报评定一次,可享受5000—8000元;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由学校和政府财政贴息的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学年8000元;

  7.应届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可享受三个学年度共24000元的学费补助;

  8.还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临时性物价、生活补贴。

  二、国家计划内统招学生和非统招学生均可享受的奖、助金待遇:

  1.符合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规定的学生,可享受每学年度评审一次的一、二、三等学生奖学金;

  2.二、三年级和毕业三年内的学生创业的,最高可享受60000元的学校“百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补助;

  3.二、三年级和毕业三年内的学生创业的,最高可享受100000元的“慧赢教育创业基金”支持;

  4.在校表现优秀、获得各类奖项等学生,还可获学校的相关特殊奖、助学金

  关于大学生创业基金-大学生创业基金的发放情况

  有无大学生创业基金?

  答:2005年,厦门南洋学院设立“百万大学生创业基金”,校方设立创业基金的初衷是,意在支持、鼓励、资助那些脚踏实地、勤奋拼搏、执着进取、勇于创业的南洋学院在校生和已经离校的毕业生自主创业,帮助他们早出成果,快出成果,早日报效祖国和人民。

  学校成立了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创业基金的学生,应事先提交详细的创业方案和可行性报告,经校基金管理委员会评估审核通过后即能获得基金款项。资金为无偿借给创业的学生,每年申请的人数没有限制,获得创业基金的学生应在获得基金后3~5年内把钱归还,以保证后来的学生能继续获得创业基金。

  03届毕业生廖江湖,04届毕业生郑智勇已各获得基金款项人民币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