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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志愿辅导学习材料

时间: 2013-06-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611 收藏
安徽省/理工类/民办/安徽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1.47
热度:12380K

  一、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

  1、文理科志愿设置:

  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

  设置“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的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降分投档。

  第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和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为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第四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2、艺术类志愿设置

  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出第一批院校外的其它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三批设一个院校志愿,第三批本科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设一个院校志愿。

  第四批和第五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学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3、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进行。

  志愿填报时间:艺术类院校6月26日---27日;文理科三批本科院校为6月29日---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为7月3日---6日。

  二、转专业问题

  1、本科专业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不可以转专业。

  2、专科专业同批次可以互转。

  3、艺术系本科专业动画和视觉传达设计两者之间可以互转,但不能转到其他普通文理的本科专业,普通文理专业同样不能转到表演系和艺术系,文理兼收的专业可以同批次转专业。

  三、我院2012年各批次平行、征集志愿录取详细情况

本科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总平均分

文科平行

536

512

519

519

理科平行

473

431

437

437

理科征集

461

430

435

艺术平行(文化)

458

294

363

360

艺术征集(文化)

400

325

353

艺术平行(综合)

685

617

639

642

艺术征集(综合)

693

636

652

专科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总平均分

文科平行

526

242

307

308

文科征集

515

248

332

理科平行

449

200

259

255

理科征集

437

180

216

艺术平行(文化)

438

160

275

275

艺术平行(综合)

684

455

556

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