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经国务院同意,在“十一五”期间由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该计划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选择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100所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央财政进行重点支持建设,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6年-2010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验收的做法。
我院2007年8月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专家评审,被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2007年立项建设单位,成为目前已经确定的全国70所示范性高职在建院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