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指南

时间: 2019-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437 收藏
吉林省/医药类/公办/吉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5409K

 

为贯彻落实2019年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吉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将于2019年开展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相关政策,我校特制定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指南。

一、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省2019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吉林省组织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补报名)

(1)2019年5月25—30日,面向扩招群体;

(2)2019年10月15—20日,重点面向退役军人。

(三)报名办法

考生应按照当地考试院(招生办)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考试院(招生办)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地考试院(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现场确认,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

(四)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吉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各类群体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教育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

(五)考试及录取

1.考试安排

(1)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10日,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考生所在地区标准化考点内进行。

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24日,由学校自主实施,具体的测试方式及内容由学校自定。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免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安排与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相同。

2.录取办法

针对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考生特点,分类确定录取标准,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学校免试录取。新生注册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中旬,录取的新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

二、学费

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职工、残疾人考入我校的,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三、招生计划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共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等24个专业。

针对今年高职扩招,我校拟投放500人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四、培养方式

学校将针对不同生源群体,拟采取分类教育教学方式。

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全日制授课,学制三年;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825118 0431-84825134

招生网站:http://zs.ccmc.edu.cn/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

欢迎广大考生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