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

时间: 2011-06-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64 收藏
重庆市/理工类/民办/重庆市教委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6788K

2011年9月1-3日,请带好《录取通知书》,本人1寸免冠彩照8张、档案、户口、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等证件到校报到。

自带档案: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务必妥善保管),入学报到时交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处”。

户口迁移:凡属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大渡口区的城市户口,一律不办迁移,其他区域新生原则上按自愿原则申请办理。外省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完全一致,且迁移证上的民族、出生年月及出生地、籍贯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本人1寸免冠黑白照1张。户口迁入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学院大道5号。

被盗或遗失: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随身携带的户口、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录取通知书、现金等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被盗或遗失,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尽快到校报到注册。

延迟报到:因故不能在规定期限报到者,须以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老师请假备案,原则上请假期限不得超过15天。招生办电话:023-85552333、8555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