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位于张家港高职教育园,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经批准, 2018年起实施提前招生。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拓宽高职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中,报考文理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达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工科类5300元/学年,文科类4700元/学年;
招生专业与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20日。
2.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进入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同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基础考试报名费。
3.报名考试费:
(1)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共计45元,报名时直接通过网银支付。
(2)综合素质测试费为60元/生,考生到学校参加面试时现场缴纳。
4.填报志愿 :普通类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5.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并支付费用成功后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
(2)符合文化基础免考的考生也必须在省考试院的报名端口内进行报名,不需支付文化测试费,只确认志愿即可。
6.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享受文化基础免考政策,只需参加综合素质考试面试考核。文化基础考试免测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1A或4B及以上的考生;
(2)获得高中阶段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3)高中阶段参加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在县(区)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八名,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考试的考生;
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考生,报名时需填报《2018年提前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并在4月15日-16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时,须将有关材料的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必测科目等级免考不需提供)。
考生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学校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
(1)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
(2)综合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15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入总分: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5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19日进行,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考试安排在2018年4月15-16日进行,考核地点在江苏城市职业张家港办学点。学校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确定获得综合素质考试资格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和安排可于4月10日登录学校官网查看,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综合素质考试费用,参加面试考核。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录取原则
1、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
2、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按150分计入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官网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予以加分录取,如同时符合下列第1至第5项加分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符合政策加分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每个A加5分,每个B加3分(最多加4个),
文化联测免考生除外。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
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10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1)、(2)项加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信息为准,无需提供材料。申请(3)(4)(5)项加分的考生,须将相应证明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8年2月20日之前寄达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 招生办(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1号)(请注明“提前招生招生报名材料”)。
符合(3)(4)(5)政策加分的考生,在4月15日-16日参加综合素质
考试时,须将有关材料的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考生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奖助政策
(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多种奖励制度,学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评审。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政策。
七、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八、监督机制
1.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2.为保证提前招生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我校招生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1号
邮政编码:215600
招办咨询电话:0512-58681287、58983551
传 真:0512-58681287
学校网址:http://www.zjgcvc.cn
(编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