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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工程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5-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61 收藏
曾用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
博士点硕士点
陕西省/军事类/公办/武警总部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2829K

  一、全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

  二、国标代码:11665

  三、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街道武警路1号(邮编:710086)

  四、招生专业:

  五、外语语种:英语

  六、录取批次及划线类别:提前批次录取,本科一批线(非指挥类);本科二批线(指挥类)。

  七、招生科类:理工类、文史类

  八、录取原则:

  (一)填报我校志愿的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在当地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以上,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均合格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三)凡未参加面试、政审,军检不合格,档案材料主件不全或有涂改,不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学员待遇:

  (一)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复审合格,取得学籍和军籍,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大学给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及公安机关出具《参军证明书》,以此作为军属证明。新生军龄自入学起算。新生取得军籍后,凭《参军证明书》和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或迁移手续。

  (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交纳学费,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发放服装、被子及日常生活用品,每月发学员津贴,享受公费医疗和寒假)。

  (三)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大学本科文凭,授予学士学位并定职定级。毕业后分配到武警部队工作。

  十、通联地址: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街道武警路1号武警工程大学招生办(邮编:710086)

  电话:029-84563227 传真:029-84563258 网址:www.wjgcdx.com

  注:1、选考科目只针对有特殊要求省份的考生。

  2、2015年招生计下达后在我校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