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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651 收藏
省属
安徽省/综合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468名
综合指数: 54.81
热度:20330K

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时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安徽、江苏、山东、湖南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 历 证 书 种 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奖助措施:

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

(一)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项。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每年都拨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在2000—4000元/年·生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2.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0元/年·生。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按班级总人数的20%评选,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元/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贷款机构不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申请的助学贷款。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

(三)勤工助学:学校利用国家财政核拨、校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校每月安排4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享受220元/月的勤工助学报酬。

(四)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因病住院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五)社会资助:为帮助家庭突遭变故和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从社会筹措争取的资助。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

考研及专升本:

1.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考研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毕业生考研。2015年我校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达线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2.8%,录取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1.54%,其中被211、985高校录取131名。

2.我校今年继续开展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招生专业6个,分别是测绘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英语,共430个计划,最终录取430名考生,圆满完成专升本招生工作。

就业工作: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2004年、2006年、2007年、2008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被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四次被评选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招生咨询方式

邮政编码:234000

地址:西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东区:宿州市教育园区

招生咨询电话:0557-3685022(暑假期间)

0557-2875361、2871081(其余时间)

传 真:0557-3680820(暑假期间)

0557-2875360(其余时间)

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jc.ahszu.edu.cn/zs/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