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加快推进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巩固分类考试招生的主渠道地位,做好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学院国标代码:11787;在豫招生代码:6272。
第九条办学地点: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招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范围和对象、招生专业及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招生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范围:河南省。
(二)招生对象
1、符合 2019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2、符合 2019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者。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以及不符合中职跨省招生政策者不得参加我省高职单招。
第十四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3000人(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报名方式和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网址:http://pzwb.heao.gov.cn。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
报名时仅限报考我院一所学校和五个志愿专业。
(二)准考证领取
1、自行打印
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pyvtc.cn)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系统”(http://ddzs.pyvtc.edu.cn)打印准考证,同时完善个人信息。
2、现场领取
完成单独招生报名考生可于3月29日8:00至3月30日18:00到学院办公楼裙楼三楼3303房间领取准考证,同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三)免收报名考务费。
第五章测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测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对考生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
(一)文化知识测试
1、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共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00分,英语50分)。
2、已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知识”测试,“文化知识”测试成绩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折合,各科均按照A级计满分,B级按满分的95%认定,C级按满分的90%认定,D级按满分的60%认定。但以上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凡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本次单独招生考试。
其余考生(不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均参加文化知识测试。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1、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共150分。
2、其余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共150分。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 科目 | 地点 | |
2019年3月31日 (周日) | 9:00-10:30 | 文化知识 | 濮阳职业 技术学院 |
10:40-12:40 | 专业技能测试 (艺术、体育类) | ||
10:40-15:40 |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非艺术、体育类) |
(四)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第十八条免试
(一)“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免试
免试对象及待遇:凡在县级以上(含)技能竞赛获奖以及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但获奖项目、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涉及专业领域须与报考专业相关。经审核,符合该科目免试条件的,获得省级(含)以上技能竞赛奖励者计15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150分,二等奖者计145分,三等奖(优秀奖)者计14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5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45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40分。
申请免试流程:提交《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免试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一份,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由考生本人于3月25日前(逾期不再处理)到学院办公楼裙楼3303房间办理免考手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并通知考生本人。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
免试对象及待遇: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可向我院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免试录取程序:(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二)。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于3月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送到学院办公楼裙楼3303房间。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将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复审,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由我院颁发《录取通知书》,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九条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折合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技能竞赛和职业资格证书折合成绩)的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身体条件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三)公示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将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资助政策
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每年奖助学金覆盖面达学生总数的1/3。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生·年)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可先入学、缓缴费。
第二十一条学院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15路、25路、27路、75路(夜班)公交车可直达)。
咨询电话:0393-4677777、4677100、4677829、18303931177
传真:0393-4677222
邮编:457000
学院网址:http://www.pyvtc.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pyv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