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文体特长生)
一、招收对象
1、参加2012年高考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和参加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的学生;
2、高考统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成绩符合省规定的选择性计划招生的条件。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文艺类:
1、中学阶段在县(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得过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中的主要成员;
2、获得过相关的考级证书。
(二)艺术类:
1、在中学阶段获得艺术类创作比赛的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中的主要成员;
2、获得过相关的等级证书。
(三)体育类:
1、在中学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含三级);
2、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得过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中的主要成员。
三、报名方式:
1、有意向的考生填写《2012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艺、体育特长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并于2012年7月10日(江苏省对口单招类考生6月10日)前邮寄或送达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工处;(《报名表》见附件)
2、考生提交《报名表》的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等级证书复印件;
(2)相关文艺比赛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3)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不论是否录取,考生的上述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学院收到上述报名材料,即确认并接受考生的报名。
四、测试安排:
对符合我院文艺、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的申请者,学院将在院内组织专项测试,测试的时间、项目和要求,学院另行通知。
考生来学院参加专项测试时,请携带上款《报名方式》第2条所列各项材料的原件,以供核查。
通过专项测试的考生,即作为学院文艺特长生的备录人选。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在专科平行志愿填报中,都应以A志愿填报我院;
2、对符合条件,并通过专项测试的考生,若统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未达到我院录取线的,我院将根据我省有关招生政策使用选择性计划录取或在注册入学阶段优先录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文艺、体育特长生入校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文艺、体育特长生入校后应服从学校安排,参加日常学习、训练和相关比赛;
3、本办法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400-8817-5190519-86332588863328888633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