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榆林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5-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866 收藏
省属
陕西省/师范类/公办/陕西省
排名: 第448名
综合指数: 55.61
热度:7994K

  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国标代码:11395) 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6个院系(其中有8个二级学院),37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4个研究中心,8个研究所。2012年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录取本、专科生3110名。

  二、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相关科目要求: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报考英语专业,英语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4、外语语种: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5、优惠政策: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录取志愿: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7、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8、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

  9、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10、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三、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500元/人·年;体育、外语、理工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

  (高职)专科:文史类5000元/人·年;外语、理工类5500元/人·年。

  四、奖、贷、助、补、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陕西省贫困助学金、榆林学院专业奖学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学校地址:榆林市崇文西路4号 邮政编码:719000

  联系电话:0912—3893616、3895477 传 真:0912—3896393

  学校网址:http://www.yuli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