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吸引和鼓励广大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特设立新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不限制志愿序号)被录取且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二、新生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选新生一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本科调档线上110分,且为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新生人数的前1%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3.国家级运动健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选新生二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本科调档线上90分,且为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新生人数的前3%者。
2.国家一级运动员。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选新生三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本科调档线上70分,且为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新生人数的前6%者;
2.在省级声乐、舞蹈、器乐等比赛中获前三名者。
四、评选程序
(一)新生入学后两周内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科技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学院核实后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拟定获奖名单,经学生工作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五、表彰奖励
(一)一次性发放优秀新生奖学金。
(二)颁发获奖证书。
六、附则
(一)本办法中的高考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二)实行标准分省的新生考分按6.5折换算。
(三)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等级最高的一项发放奖学金。
(四)本办法适用于2014级新生。
(五)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