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请假手续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有关招生规定,已被我校录取的2023级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写专业报到日期来校报到。若有以下情况,学生需提交相应材料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请假手续者,按规定将注销其入学资格。
情况一: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者,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之后,方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保留入学资格时间最长为一年,即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2023级新生务必于2023年9月14日前来校报到,随同2023级学生一起就读)。
情况二:若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由学生本人提出请假申请,经院系审批同意之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的2024级新生务必于2023年9月28日前来校报到)。
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以及请假手续且不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按规定将注销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与广州新华学院无关。
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及请假相关流程:
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需提交的材料:确有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广州新华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一),(因病须附三甲以上医院证明)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于2023年9月14日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招生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zsuxhjw@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学生姓名+录取专业+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二、办理请假手续需提交的材料:确有需要请假的新生,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广州新华学院新生请假申请表》(附件二),(因病须附三甲以上医院证明)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于2023年9月14日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所在院系;
附件一:《广州新华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附件二:《广州新华学院新生请假申请表》
联系单位: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7065995、0769-82676855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路248号(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