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205 收藏
广东省/综合类/公办/广东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6853K
一、学院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2327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卫国路、南海区官窑
七、办学特点:
  以“注重能力培养、致力开拓创新、服务地方经济”为办学宗旨,重点建设计算机辅助与制造、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一批重点专业,目前已开设12个专业。学院重视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各专业建有校内、外实训基地,重点专业有产、学、研合作单位,建起了广东省技能鉴定考试站、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华中理工大学数控中心佛山分中心、北航海尔软件有限公司佛山培训中心、南海丰禾园物流实训基地、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第十四职业技能鉴定站佛山分站,实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提倡素质与能力并举、知识与技能并重,力争把学院建成“办学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质量一流的高职院院校。
  历届毕业生都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3%以上,毕业生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八、录取规则:
  1、 严格根据国家、省、市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录取条件:符合体检要求和政审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
  3、 优先录取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曾获省、市“三好学生”称号;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者;
  4、 降分投档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报考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6、在同等条件下,根据专业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档:体检不合格者;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者;未达到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调剂者;本人放弃录取者;经电话征求意见,考生或考生家长答复不读者。
九、收费标准:
  根据省定公办院校标准执行:文史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佛山卫国路校区750元/年,南海官窑校区1500元/年。
十、奖学助学办法:
  1、按照教育部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十一、联系办法: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338760 83362524(传真)
  网址:www.fspt.cn
  地址:佛山市卫国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