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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时间: 2019-01-22 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量: 4550 收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理工类/公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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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更好地为自治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精神要求,学院拟在电气类、机械类、汽车类、化工类、建筑类、信息类、烹调类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9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网报时间:2019年2月20日—3月5日12时(北京时间)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专业10个、计划500人;收费标准为: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

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019年单考单招分语种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备注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双语类

530201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三年

兼收

50

30

12

8

南疆单列汉语言1人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兼收

50

34

10

6

南疆单列汉语言1人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兼收

60

42

8

10

南疆单列汉语言1人

54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兼收

50

34

10

6

南疆单列汉语言1人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兼收

30

10

8

12

南疆单列汉语言2人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兼收

40

16

9

15

南疆单列汉语言1人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三年

兼收

50

25

15

10

南疆单列汉语言1人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兼收

50

39

6

5

南疆单列汉语言1人

630302

会计

三年

兼收

60

42

10

8

南疆单列汉语言1人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

三年

兼收

60

28

12

20

南疆单列汉语言2人

合计

500

300

100

100

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名单公布

报名结束后,学院于2019年3月6日-8日18时(北京时间)后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9年3月9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c.edu.cn/)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一)发放时间:2019年3月15日

(二)发放地点:(以考生网报所选参加面试考点信息为主)

1.阿克苏市考点(第一师广播电视大学院内,阿克苏市友好天百旁)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

2.伊犁考点(第四师综合办公大楼,伊宁市花城宾馆旁)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

3.新疆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街兵友路45号)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

注意事项: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1寸蓝底免冠照一张。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9年3月16日—17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二)面试地点:

1.新疆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学院东校区

2.阿克苏市考点:第一师广播电视大学

3.伊犁考点:伊宁市第四师综合办公大楼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及评卷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及评卷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命题

聘请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

(二)考试

学院考试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普通类(单列类)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总分100分):

(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

(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

(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考务组,由各组长负责组织进行面试并确定成绩。面试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笔试操作程序。

(三)考场要求

面试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评分专家要统一培训,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应严格遵守面试考试要求,按照面试领导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在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在考试全程关闭手机,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对每一个考生给出公正、公平的面试科目成绩。面试专家在考前对评分标准应熟悉和掌握,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须客观、公正反映考生素质。每组面试考官不得少于3人。

(四)评卷

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面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3.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22日—24日)。

4.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拟录取的考生,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3月25日前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6日-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5.学院在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随后寄出。

八、体检

考生入学前学院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十、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电话:0991-3972630

十一、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高校再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批次录取时执行。

(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五)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考点地址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街兵友路45号

联系人:奚老师15276607062

阿克苏考点地址:第一师电视广播大学(阿克苏市友好天百旁)

联系人:汪老师13109913333

伊犁考点地址:第四师综合办公大楼(伊宁市花城宾馆旁)

联系人:曾老师15999110550

2.学院招生办公室及联系人电话:0991-3967531、3968119、18999256599、刘老师13579414564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btc.edu.cn/

邮编:830074

2019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工作内容

2月20日-3月5日12时

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考生资格审查

3月6日-8日18时

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3月9日

公布参加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3月15日

凭身份证到考点领取准考证

3月16日-3月17日

凭准考证、身份证到考点参加面试

3月18日-3月21日

成绩汇总

3月22日-24日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3月25日

上传拟录取名单于“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3月26日-30日

确认录取考生

4月1日

办理确认考生相关录取手续

4月4日-16日前

打印、邮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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