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关于2021级专升本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寄的说明

时间: 2021-05-25 来源: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 浏览量: 4968 收藏
独立学院
浙江省/医药类/民办/浙江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4.00
热度:5757K

各位2021级专升本拟录取考生:

欢迎大家来我校继续学习深造!

根据学校年度招生章程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相关工作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执行。

为便于新生办理毕业离校相关手续,现将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由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根据拟录取专业,填写目标党组织。目标党组织应为具体学院党组织(名单附后),报到后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在系统中接收后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1)药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就读):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本科生第四党支部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计算机专升本学生党支部

(3)市场营销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委员会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4英语: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委员会本科生第六党支部

5)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鄞州校区就读):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6)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奉化校区就读):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商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6康复治疗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就读)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特殊教育系学生党支部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团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团支部或毕业院校团委在“智慧团建”上申请,按专业转入:

1药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就读):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1级本科生临时团支部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级专升本临时团支部

3)市场营销英语: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2021级临时团支部

4)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鄞州校区就读):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院2021级新生临时团支部

5)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奉化校区就读):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商学院2021级新生团支部

(6)康复治疗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就读):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康复治疗学211班团支部

3.档案转寄事项

1)药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就读)、计算机学科与技术、市场营销、英语专业:

收件人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23号楼119室)

收件人:储老师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2)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读)专业:

收件人单位: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收件人:王玮蔚

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联系电话:15258255351

(3)康复治疗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就读)专业:

收件人单位: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沈江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联系电话:0571-86571616

党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0〕94号)通知精神,在确认拟录取考生具有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如期毕业后开始转接、寄送。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立志愿陪伴高考生及家长度过高考👇

【高考升学群】

群内不定期分享高考升学资讯、教育政策

高考系列直播、择校指南、专业推荐介绍

高考各科提分必备技巧、学习资料共享等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添加豆豆老师

回复“省份/学校名称+高考”

即可加入相对应的升学群

 

★微信搜索小程序:立志愿

🟠【找大学】院校信息,985/211/双一流院校等
🟠【选专业】专业信息,清晰了解专业具体情况
🟠【高考选科】三个维度,帮助考生自主搭配学科
🟠【学业管理】学业剖析,定目标找差距圆梦大学
🟠【一键查询】输入分数,一键查看能上的大学
🟠【智能填报】志愿神器,AI大数据+冲稳保策略
🟠【学业评测】免费测评,五大维度快速认知自我
🟠【直播课堂】填报技巧,支持无限次重复回放
🟠【专业指导】量身定制,不浪费高考每一分
🟠【高考资讯】高招政策,高考实时资讯全掌握
🟠【志愿客服】在线解答,高考咨询一键接招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