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9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北京校部、保定校区自主招生计划均不超过60人。
四、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中国科协举办的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高中阶段在中国科协举办的五项学科竞赛全国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
上述获奖名单需可在中国科协网站或阳光高考平台上查询。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五、申请程序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并按照报名平台的填报要求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无效。
2、需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的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500-2000字。
(2)高中阶段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核查途径。
(3)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及其他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等材料。
(4)考生二代身份证。
考生所在中学要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提交的上述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未按本简章及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3、考生“确认志愿”前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按要求上传成功,且网上报名系统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材料”时,即为完成报名。
4、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招生、培养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制订审核工作办法,加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工作组采取随机审核及多名专家“背靠背”分别独立审核、复核等方式,择优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2、测试及入选名单确定
测试的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及体育科目测试。
笔试:主要考察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笔试科目为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
面试: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理想信念、价值观、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为主。
体育科目测试:测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生)或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各项目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的高三标准执行,每项先按百分制计,求和后再折算成百分制,即为考生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其入选资格。
体育测试结果是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学校将在体育科目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并结合生源分布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办法
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名称、招生地点、名额分配及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类(考生可从全部可报考招生专业类中自由选择,可以但不局限于从3个专业组中各报一个)。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可报考的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以及对应的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
组别 | 招生专业类名称 | 招生地点 | 拟录取人数不超过专业类招生计划的百分比 | 录取优 | ||
北京校部 | 保定校区 | 北京校部 | 保定校区 | |||
专业组1 | 电气类 | √ | √ | 2% | 2% | B0 |
工商管理类(文史) | √ | √ | 4% | 4% | ||
专业组2 | 机械类 | —— | √ | —— | 2% | B10 |
能源动力类(能动) | √ | √ | 2% | 3% | ||
自动化类 | √ | √ | 2% | 3% | ||
能源动力类(新能源) | √ | —— | 4% | —— | ||
核工程类 | √ | —— | 4% | —— | ||
电子信息类 | √ | √ | 4% | 3% | ||
法学类(文史) | √ | √ | 6% | 4% | ||
专业组3 | 材料类 | √ | —— | 4% | —— | B20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 | —— | 4% | —— | ||
计算机类 | √ | √ | 2% | 3%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 | √ | —— | 3% | ||
数学类 | √ | √ | 4% | 3% | ||
外国语言文学类(文史) | √ | √ | 6% | 4% |
录取优惠分值说明:“B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即可被录取;“B1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B2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总成绩750分进行折算后再四舍五入取整,例如:江苏省考生入选专业组3中的专业类,其录取优惠分值的计算方法如下:20×480/750=12.8,四舍五入取整即为13。
所有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写入选专业类;若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相应条件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类的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我校按照其入选专业类录取。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人员和考核专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考核的笔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初审合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3、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4、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华北电力大学监察处,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北京校部)、bdjwb@ncepu.edu.cn(保定校区)。
九、重要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4月4日。
2、初审结果查询:2019年4月底前,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确认: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的时间确认参加我校测试,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4、测试时间:2019年6月15-1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对笔试、面试及体育科目测试,学校均不安排补测。
5、自主招生资格查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6、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7、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61773020(传真)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联系电话:0312-75231647525336(传真)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1: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优惠政策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类一览表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
附件1: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优惠政策
录取优惠分值说明:“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以上即可被录取;其他几档优惠政策依此类推。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