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
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秉承“立德、敬业、勤学、善作”的校训,坚持“植根老区,面向秦巴,对接产业,服务民生”的办学理念,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全面推进高职院校素质教育,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扎实推进内涵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学院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成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7号)精神,我院2018年继续在四川省范围内对部分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招收对象为2018年普通类和中职类的毕业生,计划招生2232人。为保障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杨大荣、院长蒋伟为组长,其余院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纪检监察、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财处、保卫处、信息中心、教学系主任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外联络协调组、单独招生办公室、命题制卷阅卷组、考务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安全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八个工作组。
(三)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评分、汇总成绩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综合素质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我院在章程规定时间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 “阳光工程”。
(四)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一)普通类、中职类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教学系名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普通类 | 中职类 | 学分制学费(元/生·年) | 教学系招生计划(人) | ||
类别 | 计划(人) | 类别 | 计划(人) | |||||
护理系 | 护理 | 340 | 文理艺体兼收 | 180 | 医药卫生一类 | 160 | 4100 | 490 |
助产 | 100 | 60 | 医药卫生一类 | 40 | 4100 | |||
卫生信息管理 | 50 | 40 | 医药卫生一类、信息技术一类 | 10 | 3700 | |||
临床医学系 | 中医学 | 45 | 30 | 医药卫生一类 | 15 | 4700 | 109 | |
口腔医学技术 | 32 | 32 | 4100 | |||||
康复治疗技术 | 32 | 22 | 医药卫生一类 | 10 | 4100 | |||
医学影像检验系 | 医学检验技术 | 50 | 40 | 医药卫生一类 | 10 | 4100 | 150 | |
医学影像技术 | 50 | 40 | 医药卫生一类 | 10 | 4100 | |||
药学 | 50 | 30 | 医药卫生一类 | 20 | 4100 | |||
师范系 | 语文教育 | 30 | 30 | 0 | 3700 | 170 | ||
英语教育 | 20 | 20 | 0 | 3700 | ||||
小学教育 | 30 | 30 | 0 | 3700 | ||||
学前教育 | 90 | 10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80 | 3700 | |||
经济管理系 | 会计 | 80 | 40 | 财经商贸类 | 40 | 3700 | 268 | |
酒店管理 | 30 | 20 | 旅游服务一类 | 10 | 3700 | |||
物流管理 | 35 | 25 | 财经商贸类 | 10 | 3700 | |||
畜牧兽医 | 88 | 20 | 农林牧渔类 | 68 | 3700 | |||
现代农业技术 | 35 | 5 | 农林牧渔类 | 30 | 3700 | |||
建筑工程系 | 工程造价 | 60 | 50 | 土木水利类 | 10 | 3700 | 3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130 | 80 | 土木水利类 | 50 | 4300 |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50 | 30 | 土木水利类 | 20 | 4100 | |||
园林工程技术 | 30 | 20 | 土木水利类 | 10 | 4300 | |||
城乡规划 | 30 | 20 | 土木水利类 | 10 | 4300 | |||
机电工程系 | 数控技术 | 30 | 10 | 加工制造类 | 20 | 4100 | 26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0 | 10 | 加工制造类 | 20 | 41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 | 20 | 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二类 | 30 | 4100 | |||
精细化工技术 | 30 | 15 | 加工制造类 | 15 | 4100 |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90 | 40 | 加工制造类 | 50 | 41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0 | 10 | 加工制造类 | 20 | 4100 | |||
公共事务管理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85 | 35 | 信息技术一类 | 50 | 4100 | 335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80 | 35 | 信息技术一类 | 45 | 4100 | |||
旅游管理 | 40 | 15 | 旅游服务一类 | 25 | 3700 | |||
市场营销 | 40 | 25 | 财经商贸类 | 15 | 3700 | |||
软件技术 | 50 | 30 | 信息技术一类 | 20 | 4100 | |||
电子商务 | 40 | 25 | 信息技术一类 | 15 | 3700 | |||
艺术系 | 美术教育 | 80 | 文化艺术类 | 50 | 文化艺术类 | 30 | 4800 | 130 |
艺术设计 | 15 | 10 | 文化艺术类 | 5 | 58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15 | 10 | 文化艺术类 | 5 | 5800 | |||
音乐教育 | 20 | 20 | 0 | 4800 | ||||
合 计 | 2212 | 1234 | 978 | 2212 |
备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二)体育特长类项目及招生计划数
特长项目 | 计划数(人) | 招生对象 | 备注 |
篮球 | 20 | 普通文理科及中职毕业生 | 体育特长类招生计划单列,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志愿,录取到对应的专业;普通类特长生可选择除文化艺术类的所有专业;中职类特长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大类一致的专业,不能跨大类填报专业。 |
足球 | |||
田径 | |||
健美操 |
备注: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法
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8年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153。按省文件要求,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二)学校确认: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报考我院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陆我院官网www.dzvtc.edu.cn,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其它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学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专业确认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网上缴费说明在单招报名系统里。
1.所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一致的一个专业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2.体育特长类(考生只能确定一项参加特长测试)报考条件:在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级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八名;在地市级州(含)比赛中获得前六名;在县级比赛获得前三名。
注意事项:特长生报名后,须将相关证书复印件(2018年3月25日12:00前)邮寄至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或扫描发邮箱到81440314@qq.com;证书原件须于3月30日交到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被视为普通类、中职类考生。
3.申请面试录取考生(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大类一致的专业),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4.申请免试录取考生(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大类一致的专业),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三)专业志愿填报流程
1.考生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2.考生根据高考报名号,在相对应的类别中,正确填报自己报考的专业(申请报考体育特长类的考生,须在选项中打勾)。
3.申请面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3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申请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3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该表在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由学院通过后台统一打印,报名考生不用再打印、邮寄。
(四)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29日9:00—31日8:00止,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信息。
(二)考生参考时请携带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未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三)考生考试时,监考老师对参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考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四者合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文化考试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七、考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
1.所有考生都须参加文化考试。
2.命题、评分: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院阅卷评分。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考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9:00—11:30。
5.考试地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6.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试卷分普通类、中职类。文化考试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
1.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
(1)考核对象:普通类所有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中职生;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职业倾向等综合素质。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考核时间: 2018年3月31日13:30-14:00。
(5)考核分值: 100分。
2.面试
(1)考核对象:普通类所有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中职生;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2)考核内容:普通类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中职类考生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考核时间: 2018年3月31日15:00~考核结束。
(4)考核分值: 100分。
3.专业技能考核
(1)考核对象:报考护理、学前教育、畜牧兽医、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12个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及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2)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应知);技能操作(应会)。
(3)考试形式:专业知识(应知)闭卷考试;技能操作(应会)。
(4)考核时间: 2018年3月31日13:30-14:00考试专业知识(应知);2018年3月31日下午15:00开始技能操作考试(应会)。
(5)考核分值:专业知识(应知),技能操作(应会)考试,专业知识(应知)100分;技能操作(应会)100分。总分200分。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一类等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6年版)》,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7年版)》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4.体育特长生测试
(1)考核对象:报考体育特长类的所有考生。
(2)考核形式:现场测试、展示。
(3)考核时间:2018年3月31日15:00~考核结束。
(4)考核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考生特长技能水平,总分200分。
(三)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八、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在录取时,如省教育考试院体检结果未出来,学院在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考生注册学籍资格,一切责任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1.四川省深度贫困县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深度贫困县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成绩汇总后,在汇总后的总成绩上加20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加所报考专业分类别成绩排序,即: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分。深度贫困县名单:乐山市(3个 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 ;阿坝州(13个) 马尔康市、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赛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甘孜州(18个) 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凉山州(11个) 木里县、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
2.普通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面试),参加所报考专业分类别成绩排序。
3.所有中职类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占4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55%),参加所报考专业分类别成绩排序。
4.体育特长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占45%)+专业技能考核性测试成绩(占55%),成绩排序按体育特长生报考人数分类别排序。
(三)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认定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考生所填报招生专业公布的计划中,按学院初审合格人数预留扣减招生计划(最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
(四)面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面试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面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最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
(五)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通类和中职类的录取计划(扣减免试录取人数、面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各专业分类别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各专业分类别第一志愿报考人数未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含等于),则依据该专业类别实行末尾淘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英语教育专业录取时,英语文化考试单科成绩(试卷100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
4.体育特长类录取时按参考人数的比例分类别(普通类、中职类)划分招生计划;所有体育项目统一分值,按分值分类别高低排序;体育特长类录取时,特长生考试单科成绩(特长技能水平200分)必须达到120分及以上成绩。
5.学院在考生缴费后,根据各教学系、分专业、分类别的缴费人数,先在本教学系内平衡调整招生计划,若通过教学系内平衡调整招生计划录取后,相关教学系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在院内各教学系之间调整使用,调整后的招生计划于3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6.学院严格按照3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
7.经调整后,若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统一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六)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录取过程中,分类别后成绩总分出现同分,若学院有剩余招生计划,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同分考生予以录取;若学院没有剩余招生计划,则普通类(含文化艺术普通类)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中职类(含文化艺术中职类)先依据技能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技能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特长生先依据体考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体考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七)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带上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书面手续。
(九)对在拟录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四)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二、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3月3日8:00— 3 月15日18:00时 | 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报名系统报名 |
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 | 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专业志愿填报及网上缴费www.dzvtc.edu.cn。 |
3月26日—28日 | 学院教务处安排考场。 |
3月29日9:00—31日8:00 | 已缴费考生打印准考证,熟悉考场。 |
3月31日 |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30-14:00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专业知识(应知)考试; 下午15:00~面试、技能操作(应会)考试结束。 |
4月1日—3日17:00 | 学院考务办组织阅卷、汇总成绩 |
4月4日10:00—4月5日16:00 | 考生在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公布免试生、面试生名单。 |
4月4日—4月5日16:00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学院纪委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
4月6日17:00前 | 公布各专业、分类别最低录取控制线。 |
4月6日17:00前 | 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 |
4月13日前 | 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如要放弃录取资格,须在此时间前书面申请。 |
十三、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徐家坝路448号
邮政编码:635001
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 0818—2309358 2309691(兼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18—2309348
学院网址:http://www.dz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