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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1-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900 收藏
四川省/综合类/公办/四川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7291K

  院校代码:12968

  学校全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msvtc.net

  学院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一、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五)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 295号)文件有关要求;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应无身体残疾和传染性疾病,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二、招生计划:

  三、考试方式、时间:

  (一)文化测试(总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9:00—11:30。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各科100分,总分300分。

  3、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命题依据四川省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两种,参考考生按自己的考生类别领取相应试题作答,中职类考生语数英三科分数权重为5:2:3。

  (二)综合测试(总分200分):

  1、面试:

  (1)普通高中考生采取综合素质面试,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酒店管理专业)考生侧重于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2、技能测试:

  中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依据我院向社会公布的《2016年单独招生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进行。

  3、测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13:00—18:30。

  四、录取规则: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一)按照文化测试总分加综合测试总分计算考试总成绩。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文化测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组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学院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考生体检信息等,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综合测试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若文化测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文化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对比择优录取。

  (四)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五)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提出申请,经核实资格、学院公示后免试录取。

  (六)2016年4月2日起,考生在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3日前书面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成绩复查申请。2016年4月4日学院在网站公布文化测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2016年4月4日—10日,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拟定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及考生申诉。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本人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因考生自行放弃录取产生的剩余计划不予递补,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

  (七)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于2016年4月13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报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130元/生,2016年单招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登陆我院官网点击浮动窗口“2016年单招报名”进入单招报名系统报名成功一个工作日后,在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3月16日18:00。

  六、监督机制:

  (一)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投诉电话:028-38025831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同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七、申诉渠道:考生如有诉求,应书面向学院申诉委员会申诉,联系电话:028-38201430。

  八、新生报到注册与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九、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28-38221260、38282112、38282113、38025825。

  2、qq咨询:654710505、834351981、1412074583、1042525878、33461273。

  3、现场咨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03招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