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沧州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41 收藏
河北省/师范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546名
综合指数: 57.27
热度:11116K

  一、学校名称:沧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05)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海南大道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沧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位。

  六、学校概况:沧州师范学院坐落在河北省沧州市,学校规划用地1028亩,现占地713亩;建筑面积:建成面积20.56万平方米,在建面积9.57万平米;拥有各类实验室142个,教学科研设备仪器总值6929万余元;藏书78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300多种,电子图书20万余册。现有专任教师520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71人。学校现开设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48个,涵盖文、史、理、工、管、经、法、艺、教育等九大学科门类,部分专业按类招生。

  七、招生范围: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按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承认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考生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

  3、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4、学校不做预留计划,不设立分数级差,分专业分数包含优惠加分,按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英语类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

  6、艺术、体育类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2016年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九、收费标准:

  1、培养费:普通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3500元,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2、住宿费: 6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十、招生咨询:

  咨询部门:沧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网 址:http://www.caztc.edu.cn 电子邮箱:czsfxy@163.com

  电 话:0317—2159817 2159818(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