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河北农业大学
2.办学层次:本科
3.办学类型:公办
4.校址:河北农业大学共三个校区,保定校区(保定东、西校区),秦皇岛校区(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和定州校区(河北农业大学中兽医学院)。
5.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实验站);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部级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群),1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65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另有“农业推广硕士学位”授予权、“风景园林硕士学位” 授予权、“兽医硕士学位” 授予权、“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900余人,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349人,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573人,博士生导师113人,硕士生导师418人。学校现占地193.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60万余册,仪器设备值1.9亿元;附属实验农场330余公顷、林场2700余公顷。
6.学校设有本科专业72个,涵盖农、工、管、理、经、文、经、法、医八大学科门类。
二、招生章程
1.学校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2.进档考生依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分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
3.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艺术类考生录取采用河北省联考成绩,执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
5.部分专业按类招生。电气信息类Ⅰ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2个专业,电气信息类Ⅱ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2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5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3个专业;农业经济类包括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2个专业。
6.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方向为: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绘画专业教学方向为:油画、国画;
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器乐(只招钢琴、手风琴专业)、舞蹈;
草业科学专业教学方向为:草坪科学与环境、草业生产与管理;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方向为:设施园艺、园艺工程;
观光农业专业教学方向为:花卉、景观园艺;
文秘专业教学方向为:涉外文秘。
7.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教育为师范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90分。
8.本科旅游管理、水产养殖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仅为英语;专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见招生计划说明。
9.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10.本科专业招高水平运动员,项目包括田径、排球、健美操。
11.高水平运动员生源范围为有本科招生计划的省份。
12.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招生计划。
13.学费、住宿费等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本科学费按专业类型分为3500元/年、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专科学费普通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800/年或500元/年。
14.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及河北省相关规定执行,颁发河北农业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15.学校设有多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涉外奖学金。
16:学校设有多项校内外助学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学生积极争取银行贷款。
17.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招生咨询电话:电话:0312-7528888
E-mail:zhaoban@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0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