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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6-01 来源: 江苏大学本科招生网 浏览量: 4350 收藏
国重点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江苏省/综合类/公办/江苏省
排名: 第78名
综合指数: 67.54
热度:21858K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学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决定2021年在部分专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为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与计划,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 所属本科专业类 学制 授予学位 招生计划 学费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类 2年 管理学 30人 520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2年 工学 30人 6380元/年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二)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江苏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所报专业与第一学位专业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四)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 时间:6月2日-6月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统一报名。各学院于6月9日前将全院考生的申请材料统一交至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楼119室)。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见附件)(考生下载 “江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填报,粘贴本人照片,在本人签字栏手写签字)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③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 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6月11日前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考核时间:6月14日 考核方式: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养等。 (二)录取 学校分专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面试成绩相同的,将依次按照本科平均学分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四级成绩进行排序。未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报告单的,视对应全国大学英语级别成绩为零分。 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培养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2年,全日制学习。入学后,按照各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六、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https://img.lzy-gaokao.com/uploads/hctcj/20240201/zb.ujs.edu.cn 邮 编:212013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八、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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