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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5-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72 收藏
省属
河南省/师范类/公办/河南省
排名: 第418名
综合指数: 57.35
热度:17158K

  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招生计划及分配原则

  2016年,学校立足河南,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8000余名。招生层次、专业及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公布有两种形式: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工作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二、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普通类专业: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艺术类专业: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美术学、美术学(书法)、绘画、动画、摄影、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编导、美术、音乐表演(专科)等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分录取。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级和健将级运动员。

  六、少数民族预科班: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录取。

  学生培养

  学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为主。

  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校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2、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习或其它诸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700-1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学校网址:http://www.sqnc.edu.cn

  录取咨询电话:0370-2587991、2587992

  录取监督电话:0370-258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