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商丘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5-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075 收藏
省属
河南省/师范类/公办/河南省
排名: 第418名
综合指数: 57.35
热度:17554K

  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双过该省控制线的前提下,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绘画、雕塑、摄影等八个专业(方向)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排队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视觉传达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等八个专业(方向)按专业分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两个艺术类专科专业按专业分排队录取。若出现最后一名并列成绩的考生再按文化课排队录取。

  体育类专业: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健美操方向)专业均按文化分录取。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级和健将级运动员。

  少数民族预科班: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录取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校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2、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习或其它诸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700-1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