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南阳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4-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69 收藏
省属
河南省/师范类/公办/河南省
排名: 第381名
综合指数: 56.69
热度:18557K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南阳师范学院

  2. 学校代码:10481

  3.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4.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5. 学校概况:

  南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已逐步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并存、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2011年,学校获批为硕士授权单位。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南阳市。南阳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楚汉文化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是科圣张衡和医圣张仲景的故里,是全国第七届农民运动会举办城市。校区坐落于南阳卧龙岗上,紧邻驰名中外的诸葛武候祠景区。北眺独山秀峰,南蕴白河胜景,书香墨韵与青山白水相得益彰,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校占地1857亩,现有校舍面积7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60余万册。学校设有21个学院,并设有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人才培养基地、成人教育学院等人才培养机构,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等国高校和国内多所院校及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0余人。

  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具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教学团队等教学质量品牌。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根据社会发展调整、拓展专业方向,形成了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一般学科三级学科建设体系。

  学校设有24个科研机构,26个实验室(中心)。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原曲艺研究基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学术科研平台。大力推进“科研兴校”工程,产出了一批标志性的科研成果,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学校主办的《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学报》均被评为河南省一级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工程”,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长效机制,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原则,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卧龙学子”人才培养品牌享誉中原。学生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大赛中频获殊荣,学生考研成绩突出,深得社会好评。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设有国家级职业指导工作室,并率先在全国开展大学生专业技能岗位对接培训,积极开展职业规划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介,是人社部最早授予的全国大学生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基地。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建立100多个就业基地,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重职业意识训练,重职业技能培训,重就业市场建设已成为学校的显著特色,被《中国教育报》称誉为“给毕业生一把就业的‘金钥匙’”。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0%。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高校学生宿舍食堂评比第一名”、“河南省属本科高校行风评议第一名” 、“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遵循“博大、厚重、睿智”的大学精神,弘扬“博学求是、笃行自强”的校训,秉承“勤勉严谨,和谐进取”的校风,肩负大学使命和社会重托,立足南阳、服务中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综合性大学,力争为社会培养出一批德才并具、通专兼备的创造性人才。

  6.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13年,学校立足河南,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7000余名。招生层次、专业及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规则及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音乐类:音乐学,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类: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雕塑(玉雕方向)、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志愿优先规则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四、录取公布渠道:录取后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五、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普通师范、非师范本、专科生的专业奖学金和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补贴、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地址: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7 -63523152 63523157 63523167 63523171

  63516507(传真)

  网址: www.nynu.edu.cn Email:nysyzb@126.com

  南阳师范学院

  2013年4月